推动开展更高水平去九宮格講座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的思路_中国网
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推动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开放合作是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这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构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教學場地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指明了方向。中国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从来都不是通过闭门造车取得的,而是通过更全面、更深入地对外开放得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致力于推动各国科学家开展全球创新协作工作,我国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参与或牵头了近60个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入实施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构建起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格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共同发展难题,此时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需要国际合作。开放共享、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促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成为应对全球性挑战的主要途径和方法之一。 围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诸多学者开展了广泛研究,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建议。理论内涵研究。杜鹏等认为新时代开放创新的内涵在于克服单边主义等国际秩序的挑战,更好适应新一轮产业革命需求,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我国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支撑带动能力。樊春良发现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有力促进了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落地,完善了中国科技体制的制度建设。任孝平等认为我国开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的意义在于推动世界进步,保证知识产权独立自主,带动科技经济融合以及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领域剖析研究。穆荣平等基于全球制造业开放创新趋势,梳理了我国制造业在创新要素流动、创新协同、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吸引、创新网络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詹剑锋分析了产业自主可控和开放创新的关系,提出了我国应充分利用各方智力开展全球分工与合作。杜玉波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应坚持开放共享与合作共赢理念,拓宽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开放合作格局。区域开放路径研究。曾君等分析了省级层面国际科技合作现状,提出了强化战略部署,优化合作模式,鼓励人才交流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邓凌云则从科技创新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区域开放合作的对策建议。开放创新生态与环境研究。胡再勇[9]认为我国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应遵循“自上而下”的规则,应做好顶层规划、政策、平台,打造好服务体系、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相关创新人才来华。张文忠发现具有开放包容和勇于创新氛围的城市更有利于技术、人才和其他要素的集聚,进而促进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王罗汉等认为应通过开放“倒逼”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推动营造开放合作的环境。总体上看,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新形势、新需求系统研究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十分重要,该研究能够促进开展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但总体看来相关研究较少。 本文分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的进展,剖析了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过程中的难点,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科技政策,提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相关思考和建议,为提升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能力提供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成效与不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布局且整体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科技创新体系的对外开放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进展与成效 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体制机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九宮格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首次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单独成章。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要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其办事机构职责由重新组建后的科学技术部承担,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仍保留国际科技合作等相关职责。 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新格局。我国积极推动互惠共赢的双多边政府间合作,与10个主要创新型经济体建立了创新对话机制,与7个发展中国家启动了科技合作伙伴计划,与84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并支持展开联合研究项目1 118项,启动建设了53家联合实验室。 构建集聚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制度。2021年,我国累计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18万份,并向多个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下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限,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与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依托“项目-平台-基地”方式,靶向引进全球“高精尖缺”人才;推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联办”政策,以及外国人申办居留许可免于留存护照等便利政策,进一步优化外国高端人才管理服务配套机制建设,完善外籍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绿色通道”。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钱过境、税平衡、人往来”的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政策体系[12],发布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免征科研院所进口科研设备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主动参与全舞蹈教室球创新治理体系建设。积极主动构建全球合作伙伴关系,加入了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参与了60多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大亚湾核反应堆中微子实验、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黑洞探测等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作出重要贡献。 加快提升使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了科研创新与合作基地平台布局,建设了719家国家国际合作基地,推动了各地方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引导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接海外资源,鼓励吸引外资企业和研发中心来华创新发展。 强化区域开放合作支撑创新高地建设。协同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22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显示,北京、上海、粤港澳3大城市(都市圈)的创新表现均进入全球排名前10位;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对港澳开放,加快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以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为抓手整体提升创新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统筹配置各类国际创新合作资源。定期召开国际科技合作部际协调机制会议和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协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纵深发展;积极协调优化全国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分配机制,推动科技合作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开发利用与开放共享。这些政策举措与改革抓手,有力推动我国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广泛合作,促进我国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2022年,我国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达全球第11位,较2012年提升了23位;世界人才竞争力排名由2012年的50位上升至2022年的40位[15];国际科研合作中心度由2013—2017年的全球第6位,提升至2018—2022年的全球第4位。 差距交流与短板 我国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层次水平,距离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建设国际化科研环境、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新任务、新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创新生态的开放程度、企业开放创新的主体地位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这些短板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深入剖析和解决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力度不大。一方面,外籍科学家领衔和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比例偏低。例如,2018—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外籍人员比例不足1%[17]。另一方面,我国委托境外机构开展的研发活动偏少。据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统计,我国在2020年委托境外机构开展的研发工作支出仅占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外部支出的9.15%,较2018年下降0.55%。 使用国外资金开展的研发工作不多。我国研发支出中国外资金占比偏低。2021年,我国受国外资助开展的研发工作资金占比仅为我国R&D经费的0.21%[18],与同年国外资金占美国研发支出中的6.74%相差较远。吸引外资流向制造业的规模仍然偏小,2022年,我国制造业实际使用的外资占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26.3%,与美国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所占比例的42.4%仍存在一定差距。 科教人才队伍国际化程度不高。2021年,全国2 688所普通高校共聘请外籍教师17 388人,占全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的1.37%;而美国高校的外籍教师占比为13.0%,科技人才队伍国际化程度不高严重限制了开放创新的思路和视野。 创新要素跨域、跨境流动不畅。人才、资金、数据、科研设备等要素跨域、跨境自由流动涉及国家事权或属地政策,导致各地开放程度不一,单个部门或地方政府难以有效解决;部分流动要素如科研数据,仅有原则性法律规定,缺少跨境前后的管理条例、实施流程和监管手段。 企业時租“走出去”动力不足。当前,企业“走出去”的方法以生产、销售或设立办事处为主,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的企业偏少。政府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激励措施和服务体系仍待完善,工作指引、咨询引导、风险提示、利益安全保护等尚不到位,降低了企业参与和引领开放创新的意愿。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不多。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国际标准量中占比不到2%,且国际上更多是企业牵头和参与标准的制定,而我国则大部分由科研院所牵头。 外资企业和研发机构融入本土创新体系不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技术委员会委员必须来自在我国注册的法人实体,导致外企总部无法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2020年,实际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外资企业不足100家。 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开放合作面临的堵点 新形势下凸显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